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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形式
2010年09月07日 00:00   点击:[]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形式是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要来确定的。根据山东省的实际情况,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有下列两种形式: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是指专业面向整个社会,涉及多个部门、行业的需要而开考的专业。山东省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目前有法律(本、专科)、汉语言文学(本、专科)、英语(本、专科)等若干专业。

(2)部门、行业委托开考专业。这是部门、行业为了满足自身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委托 考试机构开考的专业。这一形式的特点是,开考专业不是面向全社会而是面向一定的部门、行业或岗位,对报考人员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此类专业的专业性较强,一般是部门、行业急于培训、选拔专业人才的专业。山东省现有部门、行业委托开考专业多数为相关部门、行业委 托省考委开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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